当我们在采购审查中发现了端倪,认为有可能是采购者的主观故意造成的价格异常时,要如何进一步判断采购者有没有拿回扣呢?
由于回扣的形式不一定是送钱,也可以通过隐藏的好处实现,例如,供应商帮采购者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汽车办照问题、妻子工作的问题等等,各种形式都可以作为对采购者放松价格的回报,因此完全确认回扣非常困难。
对于重大的回扣嫌疑,公司可以考虑启用法律程序,立案调查,让公安机关协助确认。
在国企中,拿回扣就是受贿,属于犯法的行为,即使是在私企民企,员工拿回扣也是犯法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证据确凿就可以被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较大指索贿或者受贿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指索贿或者受贿10万元以上的。
虽然从法理上说,回扣可以被判刑,可是让公安机关从公司内部抓走员工,对整个团队的士气、对企业形象的打击也是不小的。不到万不得已,企业是不愿走法律程序的。
在不走法律程序的前提下,企业自己如何进一步认定某人拿了回扣呢?
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三种常用回扣侦查技巧:

设立暗采岗位与采购同时询价,让暗采人员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尝试向供应商索要回扣。
临时更换价格可疑业务的采购负责人,让新的采购者与供应商直接询问,是否以前有回扣,并尝试继续索要回扣。
审查人找一家熟悉的供应商配合,然后,间接指派采购者去买这家供应商经销的产品,让供应商反馈这个采购者有没有索要回扣的行为或迹象,或者让供应商去试探采购者会不会收取回扣。
有了这三招,应付一般的回扣应该没有问题了。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更高水平的回扣,因为通过买方竞争机制根本无法发现价格问题,更谈不上怀疑价格有问题了。
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采购者很高明,他能在“合理的”采购价格下拿回扣。他的谈判议价能力非常强,把供应商的价格压得很低,以至于一般的暗采、采购评审人员甚至第三方采购公司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将价格谈到他操作的价位,也就无法判断他的价格不合理,更不能怀疑他拿了回扣。
采购价格像一把刀,把企业和供应商的蛋糕切成了两份,低级的吃回扣偷吃的是企业这一半,这种高级的吃回扣,吃的供应商那一半蛋糕。公司既然没有其他更有本事的人能把价格谈得更低,那也没必要深追这种回扣了。
作者简介:李杰 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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